logo 首 页 | 商 家 | 资 讯 | 图 库 | 论 坛
首页 >> 汽车 >> 汽车新闻 >> 政策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加油站1月1日开供国Ⅳ标准燃油

2007-12-26 阅读: 出处:北京晚报 编辑:秋丝落叶 评论:


  市工商局昨天发出通知,从明年1月1日零时起,全市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向车辆和燃油市场提供国Ⅳ标准燃油,存储的剩余国Ⅲ燃油允许有两个月的置换期。

  虽然国Ⅳ标准燃油比国Ⅲ的成本要贵4毛钱左右,但目前国家发改委没有调价,燃油并不会因标准提高而提高价格。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燃油采取自然置换方式,不要求清罐。从明年3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全面对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所售油品进行质量抽检,严查弄虚作假、销售劣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车海中国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发表评论

姓名:

标题: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