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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将立法严惩飙车者 屡教不改将判10年监禁

2008-04-19 阅读: 出处:车海中国 编辑:冰雨 评论:


  马来西亚政府正计划出台新交通法,对飙车族进行严惩,屡教不改者将被判处10年监禁。

  法新社18日援引马来西亚媒体的报道说,飙车族时常深夜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及其郊区的马路上开着高速摩托车兜风,这不仅使其他驾车者受到惊吓,还时常造成交通事故。

  报道说,根据新交通法,首次非法高速驾驶摩托车者除吊销驾照3年外,还面临5000林吉特的罚款(约合1597美元)和最高5年的监禁。再次违法者除吊销驾照5年外,将面临至少10年监禁、鞭打3下和罚款1万林吉特(约合3178美元的)的处罚。

  马来西亚交通部官员哈姆扎·塔伊布说,新交通法还规定,飙车者一旦受到指控,交警有权没收摩托车并进行处置。新交通法对飙车组织者也作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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